长沙机场大巴发生爆炸事件,一辆大型客车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经侦查,此次爆炸是认为故意放火,请问律师,纵火者是不是犯了放火罪?纵火者自己也受伤了,请问该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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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现在已经造成两人死亡,需处以死刑,另外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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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纵火罪
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已经造成两人死亡,可处以死刑,另外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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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