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妈妈是98年从江西把户口迁入到浏阳一郊区,现在我们所居住的房子要被征收建厂,现在政府只答应给我们房屋赔偿,而不安置我们,跟当地居民待遇大相径庭,当地居民在房屋拆除前,有征地金,现在有房屋补偿,还有人口费等等,而对我家的待遇他们则说我们不享受当地待遇,只能享受他们的老政策,那就是补偿房屋的钱,而按照他们的算法我家接近400平米的房屋加上200平米的空旷地只有不到20万元的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而这20万元现在在我们当地买一90平米的房子都买不到 用400平米的房子跟他们换90平米的房子 这不是明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