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甲现有几个外包施工队,由于内部管理的变化,5月份要把施工人员部分改变为公司甲的正式员工,并从5月份为员工缴纳五险,并且劳动合同也正在双方签订中,但是就在劳动合同还没有送往劳动局做鉴定的时候,公司甲的管理机制又发生变化,当时接受的部分工人又转接给另外的承包单位,然而,该承包单位有自己内部的施工人员,现在想把接受的这部分人员给辞退掉,请问,现在公司甲是否要承担责任?在劳动合同还没有给鉴定之前公司给员工缴纳保险是否违反规定?恳求说明公司甲与即将辞退的工人之间是否存在的法律纠纷关系??现有工人尽然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给扣缴保险为理由起诉,这样怎么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