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于2006年9月26日向XX县信用社借建盖房屋贷款150万元,该借款于2009年9月25日到,贷款抵押物为杨某名下国有土地一宗,面积3773平方米,该土地现已建盖幼儿园,信用社多次对其催收,借款人分文未归还信用社借款,还要求信用社进行起诉.请问:信用社如果依法起诉杨某,是否能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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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进行过抵押登记,则抵押是有效的,可以拍卖。具体操作中,可以录活多样的方法妥善安置好入园孩子,再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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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当初做了抵押登记,那么现在信用社可以经过正当程序拍卖该土地,从而优先受偿。如需帮助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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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相信你们的抵押已经登记过了,起诉后可以按法律程序对该宗土地进行拍卖实现抵押权,但必须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营以及幼儿园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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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