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但那套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房屋总价120万,当时约定的中介费是2万元,签订合同时我付了1万,当时中介保证说09年底房产证肯定办下来,他们经常搞这个的,他们有关系可以办(可惜没留下录音)合同内容约定2009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并在12月31日过户后支付剩余的1万!结果房产证是小区统一办理,所以至今房产证也没办理下来,到现在房子仍未过户,我已经支付了80万房款,剩余40万待过户后一并交给房主,但现在房屋中介到法院起诉,说是要我支付剩余的1万元佣金 ,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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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过房,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尚未成就,有权不支付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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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限没有办理产权证中介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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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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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未完成过户,可以拒绝支付剩余中介费,并根据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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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处理,现尚未完成过户,可以拒绝支付剩余中介费
有问题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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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没有过户,所以不予支付剩余的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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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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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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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审核你们之间的中介合同来具体分析。
建议携带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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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办理。中介未履行完合同,可不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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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