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母亲用旧宅基地买村证房一套,用于养老,当时交钱村干部不让写儿子名及老人名,母亲写长女名字,同年长女单位分福利房,单位要她在村里无房产的公证书,家人与她到公证处做了公证,2008年母亲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她不但不进孝还经长气老人,房子是我的名,把存折,财产交出来。更气人的是最近与老人谈条件,交给老人11万买房断绝父女关系,让老人搬家,明明是老人的财产还要独自霸去,试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怎样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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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由村里出具证明,再找证人证明房产是老人的,到法院起诉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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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更名问题,而是所有权纠纷,你需要搜集证据,将房屋重新确权到老人名下,或者撤销原来的登记。可请律师通过诉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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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村里出具证明,再找证人证明房产是老人的,到法院起诉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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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