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9年结婚,婚后居住在男方自盖的平房,产权是他们祖上的大产权,1992年底我爱人单位分给我们一间10平米的伙单(拆小),1994年原居住平房拆迁并在1998年回迁分的一套94平米两室一厅住房,房本名字是我爱人的,1999年搬回居住,至此我们共同有两处住房都是我爱人的名字。这几年我们几乎没有存款。
我夫妻现在因感情不和,又因孩子上学方便,我带着孩子一直住在10平米小屋已经三年。我现在想解除婚姻,孩子已满十八岁我带着,请问律师我能分到多少财产?如果平分财产,他住在现在的两室一厅里不执行怎么办?孩子是不是也应该有财产享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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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需要平分,如果担心男方不配合执行,你可以通过竞价方式得到大房的产权。房产属于夫妻财产,没有小孩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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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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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话应该对你们的现有财产进行分割,你孩子没有权利要求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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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套房子均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折价分割。你老公选择大房子,应给你部分房屋折价补偿。如果你选择大房子,同样给你老公房屋折价补偿。
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涉及孩子,孩子无权分得财产。除非你们愿意赠与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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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