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年4月,以5万元转到一门面经营(有转让合同),在合同离到期还有半年找到房东谈续约问题,房东表示愿意继续租给我,所以未考虑将门面转让,到4月份,找到房东谈继续签问题,房东在涨近一倍的房租的情况下才表示同意继租并要求我对店面进行装修(只有口头协议但进行了录音),本人随后签订了2.4万元的装修合同,随后的第5天房东不管我出多少房租也要求我退出,表示自己要经营(借口问题,房东此时知道转让费有几万元想自己得此款),无赖之下本人问她如何解决已签装修合同这个问题,过了两天房东说:既然已经签装修她就还是租给我,直到7月我合同到期我投入了门面前期装修,但与房东续签合同时,房东马上提出我不能转让门面的不合理条件,所以这个合同没能谈好!现在在我们双方还没谈拢的情况下,房东以我不继签为由强行进入了(这是在派出所来人后不知道事情经过的情况下),亲爱的律师我是一个80后的自主创业青年,我所有的积蓄和心血全部都在这店面上对这种黑心房东,我该怎么办,现在的我将一无所有,帮帮我好吗?帮帮我这可怜的人,我将万分感谢!!再次表示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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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点:主要是不知道我的转让费能否要回来,看到过有些资料上说转让费不受法律的保护,在这块暂时还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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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收集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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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用很难要回的,但你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收集相关证据,如有必要可以诉讼解决。我是湘潭律师,如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来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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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