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接手了一间门面房,面积在10平之间,转让费是2万6,接手后房东告诉我说有意不和我在续签合同,如果到时候房东真不给我续签合同,我通过法律手段,能让转给我房子的那人赔偿我的损失吗? 大概能赔偿多少? 他之前跟房东签的是一年的合同,现在房子以合同上的名义还是他的,而且合同上也写明了房子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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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上的合同约定的租期是几年?无论是否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其实房主都有权解除合同,你的损失当然由原租房人承担,而且你应现在主张权利,如果等的时间长,关于转让费能否索回的问题就很难说,因为你已经适用过房屋了。不知你们关于转让费的条款是咋约定的。希望面谈。尽快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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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讲大房东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不过现在他没有行使他的这项权利,你也没有损失,关键是看你和二房东签没签租赁协议,签了多长协议,根据协议你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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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处理,可以主张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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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时候房东真不给续签合同,可以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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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