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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5年1月31日在万松园横路上被出租车撞伤,经交管部门鉴定为司机负全责,可是司机在垫付了三百元住院费以后就再也没有拿来过一分钱。我父亲现仍在医院住院治疗,我们全家东拼西凑已经垫付了三万余元手术费及治疗费,后期的费用估计得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算得出来。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向肇事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提出,让他们垫付一部分资金,可是都如泥牛沉海,没有答复。交管部门让我们直接到法院去起诉,请问我应该起诉哪几方呢?起拟诉讼状的时候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迫切地期待着您的答复!谢谢!

交通事故
2005-02-24 22:19: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起诉保险公司是无法律依据的。保险公司是基于保险合同承担责任,受害人与保险公司无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承担责任,而不是对受害人承担责任。目前,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法规尚未出台,不应由保险公司首先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再由事故双方按责任分担。保险公司目前实行的的商业保险,与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不是同一慨念。
  • 可以起诉司机,或车辆所属单位,或车辆所有权人.
    以侵权为由
  • 谢谢!那可不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呢?
  • 可是伤残鉴定得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做,如果在这段时间之内,肇事方将财产转移,或者汽车变卖,我们到那个时候再起诉他们不是更困难了吗?
  • 可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进行起诉。
  • 最好做了法医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及后期治疗费用再考虑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出租车公司。
  • 你们可以马上起诉,申请保全他的财产。
  • 同意李律师意见,现在可以起诉.以后发生的费用,可以追加诉讼请求,或是另诉.涉及的法律理论性的知识较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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