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是河南的,我是上门女婿,在2003年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盐城的射阳的,我们在江阴华西打工,在2005年生了一个男孩,小孩的姓是跟我的姓,由于我们在2010年我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现在我们双方想离婚,但是在小孩的监护权的问题上达不成协议,由于对方的家庭比我家好,我想问的是小孩的监护权到底判给谁的可能性最大,由于女方要把小孩给我,但是她不给抚养费,小孩给她的话她要我一次性给她10万元,但是我实在是一次性是拿不出来,我说分期付给她,她不同意,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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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判决小孩的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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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同时让法院判决小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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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