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月26日,曾刚驾驶货车在行驶过程中,提示超越前方毛介龙驾驶并搭乘甲、乙的二轮摩托车后,毛介龙向左让行,曾刚从右侧超越过程中,毛介龙驾驶的摩托车与吴凯达驾驶并搭乘丙、丁的二轮摩托车迎面相撞倒地,造成吴凯洪被曾刚驾驶的货车左后轮辗压致死,驾车人毛介龙、乘车人甲、丙、丁受伤及两车受损。 事故形成原因:毛介龙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在后车超车时未靠右让路且未戴安全头盔;曾刚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时,未降低行驶速度,未按规定超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毛介龙和曾刚分别负事故同等责任,吴凯洪、甲、乙、丙、丁不承担责任。 我想咨询的几个问题: 一、当时吴凯洪违规超载,未戴安全帽,在此次事故中是否无责任? 二、毛介龙未满十八周岁,父母尚在,死者方是否有权要求曾刚负连带责任,对毛介龙所需支付赔偿进行垫付? 三、该货车无商业保险,只有交强险,法院能否判为先用交强险赔偿后再由毛介龙和曾刚各承担剩余赔偿费用的一半? 四、该事故发生于10年2月26日,死者经常居住地为农村,那么此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赔偿标准是否适用2010年7月1日实行的农村与城市人口同命同价的新标准?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7-18 20:03: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