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男》34岁 ,和朋友去旅游 ,在景地和外地游客发生口角,打起来,被对方一刀给扎死了 请问对方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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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再定罪名。民事责任因该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按辽宁省的标准大约为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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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应承担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你家人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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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其面临刑事处罚。
你可以提起附带民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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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一刀致命,不是要害部位的,定性故意伤害。十年起刑,基本赔偿33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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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是在10年以上判处,你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他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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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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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