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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2009年11月16日开始在这家单位上班的,2010年07月15日老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要结算工资辞退我。我讨要2个月的补偿金被拒绝,还说没有劳动合同,找劳动局也没用。请问我这种是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纠纷
2010-07-19 15:51:5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可要求9个月的工资。
  • 保留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因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因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工作满一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 您好:
    1、公司无故辞退你,你可要求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2、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3、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即可仲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以上赔偿。
    4、具体操作可来电咨询。
  • 你如果无法证明你是对方的员工,那么就无权要求赔偿。
  • 除了可以得到2个月的赔偿金,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7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 如果有书面证据证明被解雇,可要求被解雇二倍工资同时要求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 08年以后公司没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自进入单位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经济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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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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