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9年11月份提出辞职,主管领导及公司未批准,在今年7月份又提出辞职,领导还是未批准,主要是工资问题,公司承诺对我的工资提出调整,但是要等到二个月后。我现在找到一家各方面条件都比现在好的工作,我想马上走人,如果现在走了,公司扣我的工资怎么办?我到另外一家公司上班,需要离职证明,现在这家公司不想让我走,也就不开给我。
-
你7月份提出离职,可以在8月份时候离开,对方若要扣工资等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
7月份提出离职,可以在8月份时候离开,对方若要扣工资等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
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即可辞职。公司不同意并不影响你辞职。
-
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后,可以离职。对方若扣工资的话,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