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外婆今年68岁,今年3月11日在莎车县XX社区缴的城镇居民医保费(保留当时收据,收据上有社区医疗章子)今年6月29日因病住院6天与7月5号出院,在人民医院结账时被告知2010年医保费未交无法报销,追其原因是社区收费人员贪污挪用医保款,至今医保费未缴入社保局,所以系统内无我外婆2010年的缴费记录,故无法报销。在追究责任和当事人时遇到很大困难,社区推诿到社保局,社保局推诿人事局,人事局推诿到当事人,但是当事人是合同工,并且目前当事人已经停职,无法偿还一切欠款,我准备起诉,再次咨询一下我应该起诉谁,如果有连带责任,第一责任人是谁,谁是负有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