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渔业捕捞专业户王X有3000斤鱼要出售,正巧运输个体户刘X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王X与刘X约好,由刘X将3000斤鱼顺便拉到鱼市代卖,鱼价随行就市,销完抽5%给刘X作报酬。刘X拉着这批鱼驶往鱼市,离鱼市还有五十余里,突然迎面开来一辆汽车将拖拉机撞坏。警察说责任不在刘X,责令对方给刘X修车。但由于天气炎热,拖拉机一时半会又修不好,正巧刘X的好朋友孙X开着车路过出事地点。刘X怕鱼变臭,又与王X联系不上,于是就求孙X将拖拉机上的这些鱼捎到鱼市,能卖几个钱就算几个钱,孙X将鱼拉到鱼市上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由于鱼已不太新鲜,又怕当天卖不出去坏掉,只好降价四分之一卖出。
(1)王X托刘X代销鱼,而刘X在中途将鱼委托孙X处理,未经王X同意,刘X是否已经超越了代理权?
(2)孙X与刘X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3)王X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4)设孙X取得卖鱼款后即逃走,该损失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5)孙X能否向王X要求支付报酬,为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