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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母亲过后的第三年父亲又找了个人,这个比父亲小十三岁,因为当时父亲已经八十岁了,当时我们儿女不同意登记,当时也没登记,可是后来那个女人哄着我父亲背着我们登记了,这件事是在父亲去世后,我们才听说的,还听说那个女人哄着父亲立了遗嘱,把父亲的房产给了她,这个遗嘱听说没有证明人,我想请问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继承
2010-07-14 23:43: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无效遗嘱,这类案件我接触过,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支持你!
  • 没有法律效力,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支持你!
  • 如果这个遗嘱确实是你父亲写的,而且是他亲自签的名字,这个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但是如果遗产中有你母亲的遗产,你父亲的遗嘱部分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你父亲处分你母亲的财产无效,你母亲的财产由她的所有继承人(你姥姥、姥爷、你父亲、你们兄弟姐妹)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遗产给后老伴。
  • 1、如果这个遗嘱确实是你父亲亲笔书写并亲笔签名,而且处分的财产是你父亲自己的财产,这个遗嘱是有效的。
    2、如果你父亲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中有你母亲的遗产,那么这个遗嘱是部分无效的,即你母亲的遗产由她的所有继承人继承(包括你父亲在内),
    你父亲的遗产给后老伴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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