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加班,却没有加班费?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1.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早9点至晚6点,是间休息1个钟头(午餐12点30至1点30)每周休息一天;工作底薪为正式员工1400;试用员工800;周一到五我们上班的时间已经达到40小时,周六上班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加班,能否争取到加班工资及赔偿?2.由于公司为了每月的收入规定每个服务站必须每天收入多少钱;如果收不到每人每天都必须加班至晚上9点才能下班,公司虽然没有说让大家必须来加班,大家为了保住饭碗,也只能忍气吞声,这期间没有给任何补贴及加班工资.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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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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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申请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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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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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