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现在住的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公婆付了首付,还有一大部分贷款,老公是主贷人,婚后我也常给老公钱帮他还贷),房产证上有公公婆婆和老公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公婆不同意,老公看我不高兴,说愿意把他拥有的那1/3产权赠与我,或者写个协议,写明他拥有的1/3产权愿意和我共有,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操作?只要我们私下签个夫妻财产约定就可以吗? 或者还有什么其他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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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第一,你首先要保存好你支付房贷的证据,因为根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像你这样参与还贷的以后只能请求返还已出房贷金额,一般不支持分割产权;第二,如果你老公同意赠与给你,属于其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无论公正与否,当然有效;但因为现在物权以登记为准,那你只写协议,还不能达到你成为房屋产权人的目的;
但该协议在你们以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有用的。建议能签就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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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约定你老公赠与你多少份额,协议写清楚后,去公证。建议委托律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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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书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共有,并经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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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能请律师做一下见证,或公证是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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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买卖、赠与方式都可以,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公证费和税费。也可以通过起诉确权,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来解决,但可能需要聘请律师设计诉讼方案。仅签夫妻财产约定不办理过户,你无法取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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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具体可委托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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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写一份婚内和婚前财产协议,这样的话麻,还是有效的。具体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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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建议保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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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最好委托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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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