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09年的11月份,我弟弟刚从外地打工回来,在家休息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在争吵,我弟弟就去看看怎么回事,我弟弟看到7·8个人在抢我叔叔的三轮车,我弟弟赶紧跑过去不让他们抢,结果他们就打我弟弟,我弟弟气不过就跑回家拿了菜刀把一名男子的头部砍伤。医院证明是轻伤,我们俩家协议私了,他们家说医疗费8000元,还加上什么护工费,精神损失费,还有受伤期间不能上班的工资损失费,加起来要38000元,我们家是农村人,条件也不好,爸爸是个残疾人,身体一直都不好,让我们上那去整怎么多钱啊。他们家看我们不拿钱就把我弟弟给抓走了,我弟弟被抓到现在已有7个多月,十天前我弟弟被转入法院,但法院说我弟弟的证据不足,不予审判。有被送回检察院。请问律师我弟弟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