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7月6号晚上10点左右在朋友刘某家玩,当时在场的还有另外一个朋友莫某,因为莫某跟她男朋友田某在电话里吵架,当时莫某要我接电话跟她男朋友田某说说,顺便骂田某几句,因为出自好朋友关系,当时接了电话,骂了田某,过了一个小时左右,田某带着两个人来到朋友刘某家,直接冲上楼进门二话不说就动手击打我,田某走后,我大量出血,当时因为事发比较晚,没有立即报警,也没进医院,第二天清早,我自己到派出所报了案,然后才去医院,在医院缝了几十针,7月7号派出所干警叫我去司法鉴定所开个法医证明,证明上明确的写着轻微伤,但是在就医的医院,医生说背上有个口子非常深,差点伤及脊髓,在7月7号晚上,我接到朋友莫某电话,说她男朋友也受伤了,在长沙某医院医治,手指骨折,在打斗中,可能是田某自己打在撮箕上把手弄伤,请问律师,这种案件怎么派出所一般怎样调解,解决?急急急.!

民事相关
2010-07-11 19:18: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