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A有一款产品,该产品没有申请任何保护,产品所有模具都是由A出资开模,采购所有配件组装成品后卖给B,结果B拿这款产品申请了外形专利,A与B并没有达成什么协议,如该产品只销售给B,考虑到B的进货少了,甚至长时间没有订货。A将该产品卖给了C,结果B提起诉讼,把A和C同时告上法庭,请问谁的胜算多一些。B是否有恶意行为,拿别人的产品申请专利,在高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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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不要为了芝麻丢了西瓜,代理费相比于侵权成立赔偿的费用可谓微不足道。
从道理上讲B太不地道了,呵呵。
有几个策略可以考虑,第一,提专利权归属争议,可以向法院提,也可以到市一级专利管理部门提,提供证据证明该产品由贵单位研发,专利权应当归于贵单位,这是最佳途径,如果胜了,专利权归贵单位。
如果败,提专利无效,把该专利打掉,也需要证据,主要是证明专利产品已经在申请日前公开销售,该外观设计属于现有设计。
在不行就证明贵单位享有先用权,但这属于下策,您只能在原有制造规模条件下制造,多制造一件就属于侵权。
以上说得很粗,可能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专利侵权分析本来就很烦琐,也不可能给您说得很清楚,还是建议您去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咨询。另外说明一下,涉及到专利侵权案件的初审法院江西不超过4个,通常是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果找律师事务所,最好去省城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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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给您查了一下江西专利纠纷一审法院名单:南昌中院、景德镇中院、宜春中院,后面的两个处理其辖区内的专利纠纷案件,南昌中院统一受理除景德镇和宜春外江西省辖区内的专利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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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