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爷爷名下有一套50多平米的房产一处,一直是我三叔住着,爷爷活着的时候在外面住,三个儿子共同负担房租及赡养费,女儿未从支付,爷爷因晚年得重病去世,未有遗嘱,医疗费是按照个人的经济状况不同分担,老大 老二 老三分别是7000 12000 9000元,大女儿是5000,小女儿是3000,请问我爷爷的这处房产女儿是否该分,如果不分儿子该按照什么比例分,这属于民事遗嘱继承官司还是经济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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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属于遗嘱继承纠纷。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此时应当按找法定继承办理,你爷爷的每个子女都有继承权,除非明确表示放弃,在份额的规定上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是对照顾较大的可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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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民事遗嘱继承官司。所有子女均有继承权,一般均分。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多分。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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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继承官司,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一般平均享有继承权,女儿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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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继承权,原则均分,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人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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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定继承,属于民事纠纷
不明事宜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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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遗产继承纠纷,所有子女均可继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没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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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