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1我爱人到xx医院检查血、尿医生说是尿道感染,医生说要输7天液医生开的是若夫沙星、没有做皮试,第一天输完、下午就发热恶心、第二天就过敏了,我们去停药医生没事、我们不敢输就停了。今天过敏有严重了,这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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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治疗程序有问题,可以先与其协商,要求赔偿,不成再诉诸法律解决,注意保存好证据,满意采纳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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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责任,违反诊疗常规,属于医疗过错,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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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专业律师作答:你好。诺氟沙星没有皮试的要求,但确实有过敏发生的可能。从程序上看,医院没有违法诊疗规范。但是如果过敏持续加重且出现其它状况,可以和医院协商有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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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氟沙星不需要做皮试,但确有过敏反应。医生应对你是否是过敏作出判断,如属过敏,应采取停药及抗过敏治疗;如没有导致过敏加重,那医院就有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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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