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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内蒙古乌海市一个国有企业的外聘工人,由于同工同酬的到来我们直接被转换成劳务派遣,由本单位的钱转账到另一个委托单位给我们发工资。正式工的待遇大约是我们的5倍还多。我们现在1100.00元每月,如果扣除保险的话剩余是850多些。我们查了一下单位今年给交保险的时候是按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770.00交的,没有交公积金。我想问一下就我目前的工资待遇是否合理合法,单位这种外委形式的用工方式是否符合公家法律?

其它综合
2010-07-04 09: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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