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月2日付了30万款子到开发商帐上,本来是想买一套房子。付款后没有与开发商签订任何的协议(包括认购协议等),后来因房子价格的问题不想购买,(整幢楼预计500户,房产商销售过程中有280套是特价成交的。造成整个房子的成交均价很低。我们如果购买的价格比已经成交的房子均价要高几千一个平方,所以不想购买。我是否可以要求退回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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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当时打款有无明确为定金?
第二、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等情形的,可主张撤销
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杭州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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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如果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可以考虑撤销合同。
杭州徐明伟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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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没有协议,你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退回款项。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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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证据,视具体情况确定,可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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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