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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仲裁委员会: 我是一家公司的工程技术科长,我以前是2000底薪水,1400元福利,每月上班时间25天以上,少于25天就扣除,一个月共3400元月薪,无加班费;我4月的工资就是3400元,而在5月发工资历时的底薪是1491元不20.83天,5.17天是双倍,福利就1900元,总的工资历拿了3800元,请问这种结算工资是符合劳动法吗?

公司企业
2010-07-01 15:20: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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