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诚恳的向您提出法律咨询,望得到您的帮助。 我于去年年底到我们公司工作,工作初期领取一对讲机,价值约3200RMB.我和我的同事共4人组成一个小组干活,因我经验比较丰富,所以由我领取对讲机,并签上了我自己的名字。对讲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分你我,谁想用都可以随便用。某日突然发现对讲不见了,寻找几日都找寻不见。事后领导以我领用对讲签名,告之我丢失对讲一部,要求全额赔偿。请问我该如何面对处理! 急切盼望您的回复!

其它综合
2010-07-01 15:56: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