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2009年12月,我在公司的更衣室里丢失了钱包,里面有现金1000多和证件.更衣柜的锁是向公司5元一把购买的.丢失后我才发现锁随便用一个硬金属都可以打开,丢失后我就想公司的领导反映过,虽然他们曾到更衣室拍照留证并且做过实验,同样的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几把锁(被打开的锁都是向公司购买的).但是他们给我的答复是:自己活该,进公司的时候就跟你们说过贵重物品不能放更衣室.现在我觉得是锁的问题,但是公司却以我们不听他们的话导致的.现在我向他们所要赔偿他们就以次为由.我现在就想问下我还能得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