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付房,房产证正在办理,6个月之内出产证,房东贷款35万。因为价格较同类房源便宜,我很想购买此房,房东提出以下要求:
1.先给房东35万-40万,帮房东还清银行贷款;
2.房东可以把钥匙、他的购房合同和发票等给我,以及房东的承诺书,意思是可以让我先装修住进去,因为房东的产证出来需要6个月左右时间;
3.等产证出来后,办理过户手续,还有银行贷款等,银行出贷款后再付尾款给房东。
请问这样的操作是否对下家存在风险?有哪些风险?因为时间比较久,该如何规避风险?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