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三天的笔记本电脑使用时异常关机,在这之前就发现外观有划痕,经销商说是使用不当造成。现在检测机器确实有问题,但是经销商以没有外包装为由不给换货,或者要收取折旧费。请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是怎么规定的,消费者有权利要求换货吗?需要付折旧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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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没有外包装就不给换货,或者要收取折旧费的约定,或者有此格式化约定的条款,但是没有证据证实经销商曾经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你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应付责任的条款,并曾对该条款予以特别说明的,经销商的说法均缺乏法律依据。既然经销商也承认存在质量问题,你可以要求经销商予以维修;保修期内经两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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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外包装不能作为不予换货的理由,但是如果保修卡上没有约定机器有问题可立即换货的约定,你你能要求维修;保修期内经两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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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