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和一个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签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现在想毁约,想问下,首先,三方协议的有效期,是我去单位报到就到期还是到正式的签订劳动合同呢?我们学校三方协议时学校先盖的章,我去签的时候先写的我那栏,等协议从公司总部寄回时候才加上的补充协议,上有违约金的要求,我想问下当时我和公司并没有就违约金的额度进行协调,我根本不知道。而且是补充条款,粘在就业协议背面的,我想问这是否生效呢? 谢谢您啦。。。。查了很多还是不太明白,,,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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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况除外:第一是有关培训方面的违约金;第二就是关于竞业禁止方面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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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补充协议上面有无签名盖章的地方,原来合同中有无补充协议的约定,如果补充协议原来没有,现在单位另加上去的,则只有签字盖章后才生效。
另外,不知道上面有无试用期的约定,在试用期,员工和单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的。另外,你看上面违约金的约定,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违反竞业限制和培训服约定可能约定违约金外,其他不允许约定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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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