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公于1993年到公司上班,工资一直是一千多元,直至2008年根据劳动法出台,单位才与工人签订了两年期劳动合同,固定工资867元,2009年5月因请假二十一天,单位未同意,在领导说明按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写了辞职报告,后因领导反悔,又收回了辞职报告,经过促裁厅笔录后认定为自动辞职,我们不服上诉到一审法院、中级法院都是同样的不予以支持,请问,按合同法规定,上了十年以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及被迫辞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另外,通过何种方式取得工资凭证,法院也没有调查真实的工资情况,住房公积金一直未买,社保以合同工资867元的60%买的,现在已拿到了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急盼回复!

劳动纠纷
2010-06-29 23:06: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积金可以中断吗
76402
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公司合作协议
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员工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23015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60665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24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30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54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6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