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现在我们家去年动迁,是私房。动迁安置人员当初是4人(其中一人是引进户口)。我们用动迁安置款在动迁组的动迁房里面买了两套动迁房一套两室一厅、一套三房一厅。现在奶奶要和我们家里面分房。请问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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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奶奶动迁时候的份额,给她属于她的那部分,可以先协商解决,建议聘请律师。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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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动迁时每人实得款项和购房晨的房价进行分割,不够部份用现金冲抵,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们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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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没有说明清楚,如果她的户口在里面,动迁房应当有她的一份,应该按照她的份额进行分配。房产动迁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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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你们家里可以自行商量决定。商议不成的,参考当时取得房屋的贡献大小确定。出于让老人安度晚年的考虑,你奶奶要求分房的要求还是比较合理的,建议你们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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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作为被安置对象,你们可以协商补给她相应的动迁款,或者在产证上约定房子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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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奶奶属于这次被安置对象,她当然有权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份额;如果她不属于被安置对象,则要依据当初被动迁的私房中贡献的大小结合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因涉及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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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