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附件内对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有约定入户安装双层钢制防火防盗门,阳台与房间或厅间隔处安装铝合金玻璃推拉门。现在双入户门均只安装单层防盗门,入户阳台与厅间隔未安装推拉门。
2、合同约定楼梯踏步贴板材或防滑砖,现在楼梯踏步只用水泥砂浆找平。
3、合同约定供水管到达厨房,现在供水管只到入户门边。
4、合同约定的周界红外报警、电子巡更系统、闭路电视监控、楼宇可视系统,户内电子防盗系统均未安装。
5、燃气上下层连通管道直接安装厨房内而且穿楼板处未套管保护,是否符合管理安装规范?
6、主卫内一排水管安装在窗户边,直接把窗户遮挡一半以上,影响窗户正常打开,是否可向房产商提出异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