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合同,如果我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的合同,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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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一种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既可以终止也可以解除。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基于自己的意愿,依照《劳动合同法》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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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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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2.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2.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2.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8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9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2.10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11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12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13该两种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而不必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义务。
2.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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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