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给广告公司干活的时候被锯片打到眼睛了,我们没有合同,我是给他干天工的,他有活就给我们打电话,没活我们就跟别人干,我的眼睛现在还看不清东西,老板不管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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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这种情况应当通过劳动法来调整,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相对应的级别请求赔偿。
2、在此期间工资照发,不能辞退,换岗不能降低工资等。
3、以上仅为法律框架,具体情况还应对照细节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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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雇佣合同关系,应该由你的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要求赔偿
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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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你老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不管你你应当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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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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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劳务合同关系,可以通过人身伤害侵权索赔,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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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他,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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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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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之间应当认定为雇佣关系,因此你可以向广告公司主张索赔,如果对方拒不赔付或故意拖延,可以到法院起诉。
如果还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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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