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有精神强迫症(35岁),有国家认可的精神残疾证。因他生父(和我姨早离婚,另组家庭,我姨5年前过世)年岁已高,无力监管我表弟,就委托我代理管理(有书面委托书);我姨临终也口头嘱托我帮助管理。在我管理的这些年中,可以说太平有小事(我表弟属文型,没什么暴力行为),但在外和人吵架,打架等行为也有。
想请教:1。我表弟的父亲这样委托我有法律效果吗?
2。如果他在外打架了,伤人或甚至出人命时,他有什么法律责任及赔偿?
3。如果他在外打架了,伤人或甚至出人命时,作为监护人的我有什么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吗?
谢谢各位律师老师,请帮助。候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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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有关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因此,如果监护人确因年龄等因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代为监护,但并不因此放弃监护责任的承担。
2、如果你弟弟病情不严重,对打人行为能够辨别后果的,则他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病情严重,不能辨别行为后果,则应由你和你父亲承担连带责任。
3、受害人有权要求你父亲或你单独赔偿,也可以要求你们共同赔偿。可以要求承担部分责任,也可以要求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后,对多出应承担部分的赔偿额,你和你父亲之间可以相互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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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的,不承担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这问题你在书面委托书上要写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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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所以:
1 有效
2 他本身不负刑事或民事的责任
3 你是否负责要看你和原监护人的协议和你是否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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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管理人,责任由表弟父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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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