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述:60多岁的一个老农在承包地里施肥,因臭气蔓延到相邻的一家厂里,厂长用水冲掉肥料,老农去厂里要肥料费,被厂长半骗半拉到毛纱间了,老农说了一句要肥料费,就遭到年轻厂长的关起门来毒打,后被机修工破门救出,但还是导致3根肋骨骨折和肺肾挫伤,经公安法医验收为轻伤,老农住院2个多月。
请问公安的以下处理经过符合程序吗:4月5日发案,当天派出所没有到打人的现场拍照取证,派出所4月7日才做笔录,受害方的再三要求下才于4月19日验伤,验伤为轻伤后,在受害方的再三要求下才于6月3日拘留,犯罪嫌疑人承认打人,但6月11日就被取保候审了。(在未邢拘前警方一直以旁证不足为由不采取措施,实际证据已经很足)
犯罪嫌疑人态度:老人花掉医药费2万元多元,但犯罪嫌疑人到目前为止只拿出7000元,据警方称是经济紧张,由受害方垫付,但实际5月份,该厂又投入设备扩大规模了,犯罪嫌疑人还声称,如果老人还来施肥,宁可花10万元医药费,还是要打。
另请问,如果协商未成,对方一般判刑多种,缓刑的可能性大还是不缓刑的可能性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