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89年参加我们公司成立至今,我公司当时属于全民所有制的三产,与外国合资的公司。后2009年改成外国独资企业。
问1:全民所有制(现在人事关系还没变)的三产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是全民还是集体。(当时肯定不是个人的)
问2:如是集体所有制,改成个人的,我作为本企业职工有何权利。是不是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都是领导一手办的,本人一概不知)
问3:2009年买与外国独资,得到的资金作为本企业职工不清楚资金去向。作为在公司工作多年的职工(工龄20年)是否有知到资金的流向权利。
以上的问题是本人的疑惑,说白了原来的经理把公司的一半卖给外国人了,自己走了。得到资金也不知下落。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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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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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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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