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询问一下,大约十年前,我与一日本男子在上海登记结婚,而后去了日本半个月,因不想与其生活自行返沪,从此再无联系,可是也从未办过离婚手续,现在想与其离婚,却不可能再找到他了,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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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起诉离婚,通过公告程序,缺席判决。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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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起诉离婚,没有其他办法,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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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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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本人不到法庭不影响判决。
本律师可以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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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诉讼离婚,通过公告送达程序,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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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当时的结婚证在上海起诉,找不到对方用公告送达后,法院会判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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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本律师可代为办理,具体可电话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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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即是,人找不到,可以以公告形式送达传票,法院可缺席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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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告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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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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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