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21岁在6月15号上午十一点左右,在山西长治一个工地上,上班中间因吊车司机开车过猛,当时我弟弟在两米高的大车上,往吊车上挂东西,司机突然猛的一开,吊的钢管把我弟弟突然从车上,甩了下来!当时我弟弟脚都不会动了,在长治医院检查三环骨折,然后他们负责人也没有让医院处理伤口,就把我弟弟从长治送到了新乡长垣县城的一个医院治疗,17号下午做的手术,右脚环出三处骨折,用了一个钢板和两个钢钉,一年后取出!医疗费是老板出的!如果我弟弟伤养的差不多了要出院,我们该向老板要求赔偿那些费用?具体怎么算出这些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