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律师同志:
我叫于**,现年43周岁,西宁市城市户口。是1984年在果洛藏族自治州**公司住西宁车队参加工作的。后来因车队不景气,发不出工资,单位领导让职工个人出去找活干,否则上班也没工资。
1995年本人离开车队在家,1997年6月1日在西宁市城北区***公司开车(临时工),两年后随该单位一位主任到青海省**公司开车,直到2003年10月底被解雇了。
2005年10月我去原车队咨询劳动保险事宜,才听财务科一同志讲:我已在7、8年前就被原单位除名。原因是,单位改制,换了领导和名称,要精兵简政,但主管部门仍属果洛公交部门管。据说当时在单位门口贴了一张告示,让原单位职工到单位办理调动或离厂手续,我哪里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当时的利害关系,这之前一直没去原单位。
为了生计,之后又找了个临时工混日子。为此事我咨询了几个部门 , 都说没有接触到这种情况 。
请律师们帮帮忙吧,现在国家法制这样健全,养老保险覆盖全国城市、农村,唯独象我这样的人,干了20多年就没人管了么?真成了没户口的黑人了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