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在婚前共同出首付款购买了商品房,因为某种原因发票上写的她一个人的名字,合同书也是她一个人的名字;商业贷款也是她的名义办理的;在结婚前房子交房了,最后所有的文件发票都是她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我们到银行办理了“共同抵押人”手续;以后就是我自己用工资还房贷,用我的卡转账到还款账户的;现在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我要出具什么才能证明房产业属于我,如何出具这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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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老婆写份书面说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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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按照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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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先就分割该房产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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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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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主要是要提供婚前共同出资的证据,如协议、证人证言、出资的银行汇款证明、双方的谈话录音等所有能证明有你出资的证据。婚后你还贷的证据。最好是你们的谈话录音,在录音中讲明所有事实,以相互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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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