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有责任吗
司某欠国某4.75万元,司某答应以代为还贷款的方式让国某去银行贷款5万元,司某为国某找了我与另一教师做担保人。司某告诉了银行工作人员王某,称国某贷款是借给自己用,让王某给自己想法多贷款。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王某让国某和担保人分别在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上签了字,工作人员王某声称贷款未审批,借款申请和借款合同上的金额都不能填写,等审批后王某填写即可。所以,签合同时借款人担保人都只签了字,其余是空白。借款合同上的收取贷款的账号借款人当时没带折,国某此前贷款时在王某这里存放有该账号,王某称会替国某填上的。王某申请贷款金额填为10万,王某将国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司某,让他开了新折,该折账号填到借款合同上。司某收到10万贷款后,王某怕国某找事,让司某将5万转存到国某要求收取贷款的账号。司某在还款3万后,再无力偿还。银行多次到我单位催款,我与另一担保人不了解司某冒领贷款的真相,邮偿还了9000元。邮政银行将国某及担保人诉至法庭。请问,该案如何判,担保人有责任吗,我和另一担保人拿出的9000元给找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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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还叫担保吗?被担保人不能还款,担保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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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国某追偿你已拿出的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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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