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9年11月3日在曲靖沾益驾驶货车和骑电动车的62岁老人相撞,我及时报警并把老人送医院,但不幸,老人于11月4日死亡。此后案件移交法院处理。县法院判决了 我的刑事责任,后我上诉市中级法院,死者家属也向法院出书面材料,说明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法院也认定判决了,我 交的保险能理赔30万以内,死者家属是农民,但在城镇打工并居住。但在保险公司理赔金上,因死者家属提出的金额很高,后保险公司又上诉,现在还没结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死者家属交了1000元保了我的 车,,为了能正常运转,我申请取车,死者家属提出要我预付4万,说等理赔金下来,如果够了就还我,如果不够,我在接着赔,我也付了,我还付了2万8的安葬费和1万的医疗费。我想咨询问题:1、如果案件最终判决,我能否从交警处取回我的驾驶执照。 2、我 付的安葬费和医疗费能和保险公司报销吗、 3、我付的4万能否要回 4、法院判赔偿金时,是否有相关规定遵照,还是考虑按死者要求。 5、我 担心如果理赔金不能达到死者要求时,是否又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
2010-06-19 14: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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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