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拉煤车和对方相撞,对方全责,修车花了15万9,可对方一直不肯赔付,我们没有能力取车,后不得已起诉了,到现在已经9个月了,可法院只支持修车期间的停运损失,对于后来的时间没有营运,说是不予采纳,可这后果是对方照成的,车也是贷款买的,我们怎么还有能力自己先付款去车呢,那比我们的首付都多了,我看了说117条第3款规定因此造成的严重损失,也应该由对方赔付,我还可以起诉要这一部分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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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追问:那我等法院判下来,能先把车取出来,再要那部分损失吗?还是直接上诉,我看了上诉最长3个月才有结果,我可以只上诉有争议的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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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