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两年,婚前他自己付首付贷款买了一套房,但婚后两年我们两个用他的工资还贷款,我的工资来支付我们共同的生活开支。请问离婚时,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吗?房子算有我的一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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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共同还贷部分中的一半应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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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丈夫的,因为是婚前购买的。另外你们结婚这段时间内工资收入等属于共同财产,包括他还贷的部分可以要求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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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你一份。原则上以房子现值减他婚前支付的,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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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前所支付部分归对方个人所有,你可以主张婚后还款的一半以及相应的房子增值部分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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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男方所有,你可以分的共同还贷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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