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结婚,婚后怀孕有一个女孩现在10个月。我们是5月21日登记的6月16日办的婚宴,所有的家具、家电是登记前买的,是女方妈妈拿的钱,男方是在结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是男方父母居住,房子的名字是男方,结婚后我们住的是男方父亲名字的房子,贷款结婚前男方父亲借钱还完了,因为一些琐事现在要离婚,问财产如何分配,女方有权分的房子吗?男方单位有7万的房补现在还没发到手,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如何给,婚后男方母亲从来也没有看过孩子,都是女方母亲一手带的,女方休假没有工资 都是女方父母养的,男方一直也住在岳父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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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2、关于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子并且婚前偿还完贷款的话,这个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3、7万元的房补是给男方购买房子的补贴与女方没有关系不可以要求分割
4、孩子抚养费是男方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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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为男方婚前财产,如果婚后有还款,责女方可以主张要一定的补偿。7万元房补属于单位福利,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放,则应当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女方要孩子,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一般按其每月工资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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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利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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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房子。但是结婚后所还房子借款可以主张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要求分割。孩子较小并且一直由女方照顾应当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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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婚姻关系要慎重;
2、家具家电应属女方财产,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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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补可分,但房子难办;二、其他财产根据情况。建议向当地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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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